CSS 字体属性定义文本的字体系列、大小、加粗、风格(如斜体)和变形(如小型大写字母)。
在 CSS 中,有两种不同类型的字体系列名称:
除了各种特定的字体系列外,CSS 定义了 5 种通用字体系列:
如果需要了解更多有关字体系列的知识,请阅读 CSS 字体系列。
使用 font-family 属性 定义文本的字体系列。
如果你希望文档使用一种 sans-serif 字体,但是你并不关心是哪一种字体,以下就是一个合适的声明:
body {font-family: sans-serif;}
这样用户代理就会从 sans-serif 字体系列中选择一个字体(如 Helvetica),并将其应用到 body 元素。因为有继承,这种字体选择还将应用到 body 元素中包含的所有元素,除非有一种更特定的选择器将其覆盖。
除了使用通用的字体系列,您还可以通过 font-family 属性设置更具体的字体。
下面的例子为所有 h1 元素设置了 Georgia 字体:
h1 {font-family: Georgia;}
这样的规则同时会产生另外一个问题,如果用户代理上没有安装 Georgia 字体,就只能使用用户代理的默认字体来显示 h1 元素。
我们可以通过结合特定字体名和通用字体系列来解决这个问题:
h1 {font-family: Georgia, serif
;}
如果读者没有安装 Georgia,但安装了 Times 字体(serif 字体系列中的一种字体),用户代理就可能对 h1 元素使用 Times。尽管 Times 与 Georgia 并不完全匹配,但至少足够接近。
因此,我们建议在所有 font-family 规则中都提供一个通用字体系列。这样就提供了一条后路,在用户代理无法提供与规则匹配的特定字体时,就可以选择一个候选字体。
如果您对字体非常熟悉,也可以为给定的元素指定一系列类似的字体。要做到这一点,需要把这些字体按照优先顺序排列,然后用逗号进行连接:
p {font-family: Times, TimesNR, 'New Century Schoolbook', Georgia, 'New York', serif;}
根据这个列表,用户代理会按所列的顺序查找这些字体。如果列出的所有字体都不可用,就会简单地选择一种可用的 serif 字体。
您也许已经注意到了,上面的例子中使用了单引号。只有当字体名中有一个或多个空格(比如 New York),或者如果字体名包括 # 或 $ 之类的符号,才需要在 font-family 声明中加引号。
单引号或双引号都可以接受。但是,如果把一个 font-family 属性放在 HTML 的 style 属性中,则需要使用该属性本身未使用的那种引号:
<p style="font-family: Times, TimesNR, 'New Century Schoolbook', Georgia, 'New York', serif;">...</p>
font-style 属性最常用于规定斜体文本。
该属性有三个值:
p.normal {font-style:normal;} p.italic {font-style:italic;} p.oblique {font-style:oblique;}
font-style 非常简单:用于在 normal 文本、italic 文本和 oblique 文本之间选择。唯一有点复杂的是明确 italic 文本和 oblique 文本之间的差别。
斜体(italic)是一种简单的字体风格,对每个字母的结构有一些小改动,来反映变化的外观。与此不同,倾斜(oblique)文本则是正常竖直文本的一个倾斜版本。
通常情况下,italic 和 oblique 文本在 web 浏览器中看上去完全一样。
font-variant 属性可以设定小型大写字母。
小型大写字母不是一般的大写字母,也不是小写字母,这种字母采用不同大小的大写字母。
p {font-variant:small-caps;}
font-weight 属性设置文本的粗细。
使用 bold 关键字可以将文本设置为粗体。
关键字 100 ~ 900 为字体指定了 9 级加粗度。如果一个字体内置了这些加粗级别,那么这些数字就直接映射到预定义的级别,100 对应最细的字体变形,900 对应最粗的字体变形。数字 400 等价于 normal,而 700 等价于 bold。
如果将元素的加粗设置为 bolder,浏览器会设置比所继承值更粗的一个字体加粗。与此相反,关键词 lighter 会导致浏览器将加粗度下移而不是上移。
p.normal {font-weight:normal;} p.thick {font-weight:bold;} p.thicker {font-weight:900;}
font-size 属性设置文本的大小。
有能力管理文本的大小在 web 设计领域很重要。但是,您不应当通过调整文本大小使段落看上去像标题,或者使标题看上去像段落。
请始终使用正确的 HTML 标题,比如使用 <h1> - <h6> 来标记标题,使用 <p> 来标记段落。
font-size 值可以是绝对或相对值。
绝对值:
相对大小:
注意:如果您没有规定字体大小,普通文本(比如段落)的默认大小是 16 像素 (16px=1em)。
通过像素设置文本大小,可以对文本大小进行完全控制:
h1 {font-size:60px;} h2 {font-size:40px;} p {font-size:14px;}
在 Firefox, Chrome, and Safari 中,可以重新调整以上例子的文本大小,但是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不行。
虽然可以通过浏览器的缩放工具调整文本大小,但是这实际上是对整个页面的调整,而不仅限于文本。
如果要避免在 Internet Explorer 中无法调整文本的问题,许多开发者使用 em 单位代替 pixels。
W3C 推荐使用 em 尺寸单位。
1em 等于当前的字体尺寸。如果一个元素的 font-size 为 16 像素,那么对于该元素,1em 就等于 16 像素。在设置字体大小时,em 的值会相对于父元素的字体大小改变。
浏览器中默认的文本大小是 16 像素。因此 1em 的默认尺寸是 16 像素。
可以使用下面这个公式将像素转换为 em:pixels/16=em
(注:16 等于父元素的默认字体大小,假设父元素的 font-size 为 20px,那么公式需改为:pixels/20=em)
h1 {font-size:3.75em;} /* 60px/16=3.75em */ h2 {font-size:2.5em;} /* 40px/16=2.5em */ p {font-size:0.875em;} /* 14px/16=0.875em */
在上面的例子中,以 em 为单位的文本大小与前一个例子中以像素计的文本是相同的。不过,如果使用 em 单位,则可以在所有浏览器中调整文本大小。
不幸的是,在 IE 中仍存在问题。在重设文本大小时,会比正常的尺寸更大或更小。
在所有浏览器中均有效的方案是为 body 元素(父元素)以百分比设置默认的 font-size 值:
body {font-size:100%;}
h1 {font-size:3.75em;}
h2 {font-size:2.5em;}
p {font-size:0.875em;}
我们的代码非常有效。在所有浏览器中,可以显示相同的文本大小,并允许所有浏览器缩放文本的大小。
属性 | 描述 |
---|---|
font | 简写属性。作用是把所有针对字体的属性设置在一个声明中。 |
font-family | 设置字体系列。 |
font-size | 设置字体的尺寸。 |
font-size-adjust | 当首选字体不可用时,对替换字体进行智能缩放。(CSS2.1 已删除该属性。) |
font-stretch | 对字体进行水平拉伸。(CSS2.1 已删除该属性。) |
font-style | 设置字体风格。 |
font-variant | 以小型大写字体或者正常字体显示文本。 |
font-weight | 设置字体的粗细。 |